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能否不必重复做评估?

 

近日,网络上有位李小姐询问,称自己以前是用商业贷款买的住宅,现要转公积金贷款,条件都符合规定,只是有一件事不是很明白,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贷款所买的新房没有房产证,就要用现在所住房子做抵押,要评估,说以前商业贷款时该房子已做过评估,能否不必重复做评估呢?但是他们说不可以的。所以李小姐想咨询一下到底用不用重新评估了?如果不用那她就能省不少人民币了,如果还要重新评估,必须到指定的评估公司吗?所指定的评估公司有几个?

 

对此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李小姐回复说: 原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没有变更抵押物,可以不再评估,但要提交原评估报告一份原件。